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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各县()财政局,本局各科室:

“五一”、端午节期间既是婚事集中操办期,又是聚会、旅游、探亲的集中期,容易发生违规操办敛财问题和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节日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的通知》(东纪发[2015]59)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大力营造“两节”期间清廉务实、勤政为民、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

各(区)县财政局、各支部、各科室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规定措施”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聚会、旅游、探亲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单位会餐、宴请聚餐、赠送礼品;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小区内不挂牌的高档饭店等高消费娱乐休闲餐饮场所;严禁党员干部及国家工职人员参与赌博、博彩等活动;严禁其他奢侈浪费和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强化主体责任

各(区)县财政局、各支部、各科室要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基”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分析查找“两节”期间本部门本科室“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有针对性的将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各项纪律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干部,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以实际行动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同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有关要求。

三、履行监督职责

纪检组进一步强化对各支部、各科室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对“五一”、端午节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快查快结”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切实做到以惩促防,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海东市派驻纪检组举报电话:0972-8612087

 

 

                         2015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