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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及<2015年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东办发〔201516号)和市政府办《2015年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东政办〔201538号)精神(以下简称“两个意见”),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的各项职责与任务分工,确保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根据财政工作实际,特对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一届三次全会及全省财政系统廉政会议和市政府廉政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不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以完善财政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我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分工落到实处。

二、任务分工

根据“两个意见”的任务分工,2015年涉及财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共计36项,经进一步梳理归纳为30项,其中:牵头任务3项,协办任务22项,派驻纪检组任务分工6项。

(一)牵头工作

1.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五不直接分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责述纪述廉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执行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检查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责任领导:王元斌、曹有智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局

2.全面正税清费。推进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性服务业等“营改增”扩围改革,全面规范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清理行政性收费,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项目,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收费,严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为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良好的市场和社会环境。

责任领导:王元斌、曹有智、赵得鸿

责任科室:预算科、国库科、经建科、监督检查局

3.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激活财政存量,完善结余资金安全。完善市对下财政体制,推动财权事权统一和财权重心下移,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加高效、更加精准发力。

责任领导:王元斌、曹有智、赵得鸿

责任科室:预算科、国库科、监督检查局

(二)协办工作

1.加强对中央、省、市关于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切实解决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各个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重点整治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大肆圈钱、小官巨贪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集中解决基层干部漠视群众诉求、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造成的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信访问题。

责任领导:王元斌、曹有智、赵得鸿、李积潭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局、农财科、社保科

2.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领导。落实局党总支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规定和党总支“一把手”向市委全会述职述廉要求及向市纪委全会述职述纪述廉制度。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3.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认真履行好组织领导、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服务群众、廉政教育、支持保障、正己范人和专项治理之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4.局党总支“一把手”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纠正和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6.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整体部署。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强化正面典型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运用文化的力量铸造党员干部崇廉尚洁的精神内核。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7.要切实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遵守政治纪律的“五个必须”的要求,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切实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府工作中全面落到实处,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旗帜鲜明与“7个有之”行为作斗争,坚决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坚决不越政治底线、不踩政策边线、不碰违纪红线。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8.切实加强对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始终保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变,政治方向不偏。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建设、行为规范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的意识,做到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自觉把政治纪律作为行为规范和从政准则。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9.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议事规则,着力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篱笆,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规范、实用、可操作性强入手,做好相关制度“废、改、立、用”。围绕改进作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办案等重点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将其上升为制度,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10.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等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市委市政府16条要求出台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趋势、新变化,注重研究深层次问题,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公务人员“胡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整治“慢作为”、“不作为”现象,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作风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落实。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11.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一条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十六项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约法三章”、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严格遵守省、市纪委印发的十二条禁令,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礼品、高档消费等。强化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及时纠正领导干部利用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名义,收送礼金、“红包”等行为。

12.认真贯彻执行《海东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落实本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13.从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入手,主动掌握相关情况,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廉政承诺和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核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14.加强和改进权力制约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五不直接分管”要求,修订完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有机融入到各项改革举措之中。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互联网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强化市、县(区)级政府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不断强化“窗口”服务功能,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15.认真组织开展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坚决纠正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针对“黄河彩蓝”工程、乐都区和平安县土地储备项目、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情况的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公益林保护资金、住房公积金及政府专项资金、民生领域投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

责任领导:曹有智、赵得鸿、李积潭

责任科室:预算科、国库科、行财科、经建科、农财科、社保科、监督检查局

16.确保政令畅通。各级政府和部门把干事创业谋发展、坐言起行抓落实作为最大责任,要主动作为、勤政有为、善作善成,在履职尽责中确保政令畅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层层传导抓落实的压力,对重大任务明确分工,列清单、建台账,限期落实、对账消号,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责任领导:王元斌、曹有智、赵得鸿、李积潭

责任科室: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财科、经建科、农财科、社保科、监督检查局

17.认真践行“三严三实”。高度自觉地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和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强化党性修养,严格遵规守章,重德律己修身,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18.切实整治“四风”。创新行政理念,改进行政方式,从根本上改进文风会风。继续强化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的正风肃纪,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节约政府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管理、职务消费等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大操大办等问题。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财科、监督检查局

19.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懒、散、庸、拖、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改进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不断增强求真务实、为民服务、廉洁奉公的意识,树立起“作风优良、服务优质、办事高效、执法严格、行为规范、人民满意”的政府形象。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财科、监督检查局

20.推进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职能整合,规范行政行为,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提升行政服务功能,打造以权定责、以责促勤、以勤养廉的动力机制。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21.牢牢把握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遵章守纪、惩防并举,有腐必反、有案必查。重点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涉及教育医疗、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土地征用、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违法案件。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2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促进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执法违法、执法牟利、执法扰民的行为,从严查处民计民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失职渎职、监管缺失等现象,尤其对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实行重大项目廉政专项监察,严防工程项目领域腐败行为发生。

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三)派驻纪检组重点工作

1.要切实承担监督责任,着力解决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和处理。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注重运用考核结果,提高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认真落实《青海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各项纪律和“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传导压力。

2.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聚焦中心任务,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深化和工作到位问题,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即由纪委单打独斗逐步向多部门联动转变;由重点督查机关、乡镇逐步向基层事业单位、站所、窗口服务单位转变;由单纯对工作纪律的明察暗访向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深层次问题监督转变。

3.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审批、选人用人调人、惠民资金使用等领域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严厉惩治行贿人员,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4.注重从信访举报、执纪监督、网络舆情等多种途径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梳理、甄别、处置。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5类处置方式和标准,管好问题线索。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规范程序,确保质量,维护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

5.加强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依法依纪进行审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

(二)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各分管领导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落实情况,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半年要对照各科室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分工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严肃纪律,扎实推进。局党总支年终要对各领导、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的失职行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各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对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向局党总支部写出书面报告,并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认真述职述廉。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分工任务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任务分工情况分析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