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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将省、市委加强“三基”建设提升工作水平的安排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市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工作方案(2014-2016年)》(东发〔201418号)的总体要求,并结合局党总支部《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东财党字〔20152号)的具体安排,经局党总支研究,现就2015年局机关各支部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突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着力加强财政部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多措并举提升局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构建党建新格局,巩固党建新常态,全面完成年度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升财政干部基本能力。突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党风党纪、财政业务等四大主题,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围绕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突出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把学习新修订的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等方面内容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局党总支中心组领学、专题辅导、演讲征文、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教育学习效果。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抓好“财政道德讲堂”建设,深入学习第四届道德模范感人事迹,积极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引导干部职工争做“三严三实”的忠实践行者,努力营造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参加组织调训与干部选学、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认真开展好“万人在线”网络学习培训。按照《市财政局2015年干部培训计划》(又称“千人”培训计划,即:培训财政干部、财会人员达千人次)的安排,围绕局党总支确定的“两基一高”(提高财政干部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培养高端财政干部人才)的总体思路,立足“三个着力”(着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着力加强财政业务能力培训;着力加强综合素质教育培训),采用3+X模式(党性教育+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财会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充分发挥调研参谋决策作用,要围绕《海东市财政局2015年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安排》所确定的8个方面的重点调研课题,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在全局上下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调研氛围。注重加强法治培训和群众观念教育,不断提升财政干部运用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为深化全市财税体制改革,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设富裕、和谐新海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是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着眼财政事业长远发展,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干部日常管理,坚持重在平时考察干部,多看干部的一贯表现和综合素质,努力营造和谐干事的工作氛围。对那些责任性不强、工作不在状态,浑浑噩噩、不思进取的干部职工要惩戒、调整,真正做到以事业为基础凝聚干部,发挥、保护、调动好各方面干好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抓好思想教育引导,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谈心谈话,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机关发展合力。重视廉政教育,坚持从严管理,加强监督约束,引导干部职工强化规矩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清白做人、踏实做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围绕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组织,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重点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一是明确党建工作抓手。紧紧围绕财政部门的职能和目标任务,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坚持把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到财政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巩固党建成果,着力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是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注重把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与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推动财政工作与从严落实党建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三个“围绕”,实现三个“突破”。即围绕财政工作中心建言献策、围绕财政工作中心凝聚力量、围绕财政工作中心抓好落实;突破就党建抓党建的旧框框,坚持改革创新,找准党建工作的切入点;突破党建工作是务虚的思维模式,坚持务虚与务实相结合;突破党建工作主要靠经验、靠传统、靠教育的老套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以学习促提高、以改革促发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财政部门党建工作的新路子。

  三是深化党组织的创建活动。结合财政工作和局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实际,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开展讨论,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进行讨论,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凝聚实现“八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的强大动力;围绕“改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惠民生”这一主题进行讨论,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规范组织设置和工作程序,使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广大党员达到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好、履行义务好、岗位业绩好、服务群众好等“五个好”要求。

  (三)以严格党内生活为重点,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三基”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海东市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工作方案(20142016年)》、《中共海东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海东市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工作方案(20142016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及市委加强“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三基”建设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按照局机关《加强“三基”建设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的具体安排,加强对各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和任务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各项制度。以抓基层、强基础为重点,抓实常态化,强化党建工作保障。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党员发展和党员管理,坚持并不断完善符合财政工作实际的“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承诺践诺、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使之成为严格组织建设的新常态。鼓励各党支部积极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提高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强化党建责任考核,督查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制度执行情况。加大各支部委员的培训力度,做好机关党员信息库的统计和完善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公开党费使用情况、捐款上缴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一步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等机制,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深化创先争优工作,探索建立党建工作定期报告机制,强化日常管理。

  四是着力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党务信息化建设,完善党内信息库,充分利用网络、微媒体等手段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引导,抓好财政党建QQ群等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把牢网上舆论工作主动权。认真落实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分析研判,重点研判干部在新常态下的德绩表现,全面动态掌握干部日常情况。

  (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推进局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抓好主题教育活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双强双争”(加强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争当实干先锋,争做勤廉表率)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的精气神,努力以一流的状态和最佳的形象,合力共创财政事业发展的新业绩。积极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优质服务科室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党员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法治的思维,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开展常态化的询访、暗访、明查等活动,着力整治“慵懒散”现象,不断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形成人人讲规矩、事事守纪律的良好氛围。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内部管理规范,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联系服务群众、党员干部公开承诺、首问责任制等改进行作风的各项制度的落实,围绕已经整改完成的局领导班子查摆出的22个“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和市委安排财政部门牵头落实的8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尤其是纠正和根治容易出现反复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隐形和变种的问题。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效,不断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机关干部作风,真正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四是不断深化效能建设。认真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局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在抓好财政业务工作的同时,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推进财政管理创新和流程再造,对各项财政业务工作进行细化,在局机关掀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服务、促进效能热潮,不断促进各科室积极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和“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的工作新常态,有效促进财政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全面进步。

  (五)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省财政系统廉政会议、市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市政府廉政会议的重点内容,把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作为根本任务抓实、抓细。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履职宣誓、读书思廉、观看教育警示片、警示案例剖析、岗位从政教育等活动,不断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健全和落实反腐倡廉机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定维护党的纪律,持之以恒反“四风”,通过教育转风、专项治风、活动促风、正风肃纪等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认真抓好“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纪律建设、规矩教育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做到信访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局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派驻纪检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特别是重点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深入推进自身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目标,通过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和书目,同时做好阐释、宣讲和推介工作,来引导全市财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按照“三个倡导”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理解掌握“24个字”的思想内涵和基本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

  二是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教育,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节约型、创新型“五型”机关建设。充分利用“春节”、“三八”、“五一”、“七一”、清明等节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文明礼仪讲座,学雷锋送温暖、祭奠革命先烈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党员干部的文化生活。

  三是全面开展党员“双亮双创”活动。组织局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在社区亮明身份,既服务单位工作、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管理,又服务社区、接受所居住社区党组织管理的“双重管理、双向服务”,在职党员,围绕扶贫帮困、公益服务等服务项目,开展社会保障、就业与再就业等政策宣传,服务居民群众,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推动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让社区党组织了解在职党员在“七小时之外”的表现,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干部、识别干部。

  四是积极推进党的群众工作。以党建带工建、妇建,以工建、妇建促党建,充分发挥党建带工建、妇建的主导作用和党群共建的互动作用。把机关工会、妇女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支持开展工作,发挥其职能作用,使之成为党的建设生力军。

  五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体性文体活动,丰富财政干部的业余文化生活,活跃机关工作气氛,努力培养财政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竞争意识、进取意识和团队意识,充分展示财政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现财政干部职工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增强财政部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坚持党建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局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支部全面推进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总支要进一步加大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督促检查,提高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执行力。

  (二)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认识。各支部、各科室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推进市财政局党的建设。

  (三)切实加大党建信息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宣传部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提高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水平,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反映局党总支和各支部党建工作动态,不断提升局机关党建工作影响力,努力开创财政部门党建宣传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