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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双亮双创”活动的安排意见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全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中继续开展“双亮双创”活动的安排意见》(东直工委〔20158号)要求,现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市财政局开展党员“双亮双创”活动推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第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年度“三基”建设目标,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双亮双创”活动中,努力提高局机关各科室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目标任务

各科室要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推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履行好财政工作职能,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着力强化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服务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努力实现“强化一流管理、打造一流队伍、展示一流服务、争创一流业绩、始终一流形象”的“五个一”目标。

三、活动内容

(一)推行“双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亮身份。全体党员都要主动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亮明联系方式,公开办事程序、流程和工作人员信息。通过广泛推行党员亮身份,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提高服务质量,激发广大党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亮承诺。每个党员要重点对照“五带头”标准,立足岗位实际和自身特点,围绕提高服务质量、争创一流业绩,对办理事项、服务内容、办结时限等作出承诺,并通过设立公示栏、承诺卡等形式公开亮出承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二)开展“双创”,提升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1.创服务标兵。一是比服务意识。着力为服务对象、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主动克服衙门作风和官僚作风,以群众和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衡量标准。二是比行政行为。在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政,文明行政,不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三是比工作热情。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激情,对待群众、基层、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不推诿、不懈怠、不马虎,勤于思考、善于钻研,敢于担当、勇于开拓。四是比法纪观念。在法律、纪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不枉法、不违纪。办事讲原则、讲公道、讲正派。五是比清正廉洁。坚持做到拒腐蚀永不沾,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自觉同腐败现象和不廉洁行为作坚决斗争,用自己的廉洁行为带动和影响他人。

2.创群众满意单位。一是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认真实行政策公开、办事公开;杜绝办事不公,滥用职权,执法违法,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务实高效。效率观念和服务意识强,便民服务措施完善;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娴熟,办事效率高,无拖延超时现象,对推进财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能起到积极推进作用。三是流程科学。办事流程科学规范,程序公开透明,各种标识清晰醒目、人员安排合理。四是纪律严明。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政令畅通,无违纪违法行为,团结友好,互帮互助,内外部关系和谐。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双亮双创”活动作为“三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和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全市财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相结合,与全市经济增长、促进社会进步相结合,党支部书记、各支委要结合党总支的安排意见,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得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全面动员,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双亮双创”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检查,确保实效。局“三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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