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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20日    

                                                 关于认真组织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建设,不断完善和规范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根据地直机关工委安排部署,现就认真组织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将组织生活会安排在12月27日之前召开。
二、局党总支部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监督。
三、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结合个人工作、学习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根源及今后的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安排专人对会议情况进行认真记录整理,并上报局党总支。
四、各党支部组长要切实组织好组织生活会,并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五、各党支部负责做好本党支部党员承诺制践诺、评诺工作(每个党员根据党员承诺书就践诺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党支部给予评价)。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