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风廉政 > 机关党建  
关于接收宋清秀同志为预备党员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11年10月26日    

 

关于接收宋清秀同志为预备党员的报告

 地直机关工委:

我局宋清秀同志于20098月递交了入党申请,20108月,宋清秀同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18月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经地区财政局第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讨论并上报党总支部委员会决定:宋清秀同志自提出入党申请以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与方针政策,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政治上,宋清秀同志牢记党的性质、宗旨,认真学习党章,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新党章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对党忠诚老实,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工作上,宋清秀同志能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工作勤奋,好学上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参加会议的14名正式党员,(应到14人,实到党员14人,有表决权的14人)一致同意接收宋清秀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特此报告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