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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财政局2015年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安排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本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调查研究工作,充分发挥调研参谋决策作用,全面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财政部门“三基”和效能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局机关2015年调研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为国理财、为民服务”宗旨,坚持“两为”方针(以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为统领,以深入调查研究为抓手),紧紧围绕“全面把握深化改革的历史性机遇,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扩大财力总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剖析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或建议,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理论研究能力和领导决策服务水平。

二、调研内容

根据2015年财政重点工作,各领导、各科室主要围绕以下8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

1.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如何提升财政干部的基本能力;

2.财政部门如何加强“三基”建设;

3.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如何更好地适应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5.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6.“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

7.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财政奖补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工作情况;

8.党政机关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9.如何加强财政监管,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10.结合我市实际,财政部门如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11.围绕如何进一步统筹社会救助资源,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调研活动具体安排

整个调研活动从3月下旬开始到10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下旬,拟定调研提纲,确定课题组组成人员,进行工作部署。从41日起至930日正式开始调研活动,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相关数据资料收集,力争在8月底完成调研报告初稿。9月份要对调研报告作进一步的修改,完成后上报局办公室。

四、总体要求

各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和广泛参与调研工作,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基础工作,作为指导实践、服务决策、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常抓不懈;要认真结合分管科室工作和岗位实际,严格按照调研工作安排,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确保提交高质量的理论调研课题;培养干部勤于调研、勤于思考的良好习惯;要本着“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财政决策服务”的原则,研究解决财政工作中的重点、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力求对全市财政工作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要注重积累、善于发现、超前思维、打造亮点,力争多出经验、多出精品;调研报告的撰写要清晰、透彻、简练,字数一般控制在60008000字为宜,具体格式规范参照《调研报告撰写要求》;同时要统筹把握好课题上报时间节点,确保局重点调研课题在9月底前完成。

 

 

                     2015年3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