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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亿元专项债资金助推海东高质量发展
来源: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近年来,海东市财政局坚持把争取新增专项债券作为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分析国家相关政策,抢抓政策机遇,聚焦中央明确支持的七大领域,广泛征集、积极推进、精心组织、严格评审,筛选申报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认真编制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方案,严格审定项目实施条件,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新增专项债券申报工作要求,顺利完成2023年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共申报专项债券项目17个,金额24.2亿元,其中:8个项目,金额14.45亿元经省财政厅初审,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于近日公开发行成功。资金重点投向生态环保、零碳产业园、城市停车场、棚户区改造、新能源冷链物流等重点民生领域。

  一是系统推进,加大债券资金申报力度。主动承担职能职责,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汇报衔接,积极反映我市资金需求,强化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衔接沟通,先后组织召开多次项目谋划会、调度会、督办会,讨论并敲定符合海东实际的拟实施债券申报项目。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协调机制,将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和发改部门重大项目库对接,深入项目现场指导论证,协调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简化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信息共享、工作互通,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高效落实,规范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建立资金到账告知制、拨付通知制、使用催办制,将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纳入督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开展“月通报”制度,督促项目单位将专项债券使用进度倒排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同时,找准问题症结、项目堵点,对症下药,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进度,推动尽快尽早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三是强化管理,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依托“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等信息管理系统,对专项债券拨付使用实行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监控,确保债券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券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严控债务规模,债务余额始终在省定限额以内。依法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所有债券全部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下一步,海东市财政局将持续发力,紧紧围绕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扩投资增后劲,持续做好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申报、额度争取和落地实施等工作,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扩投资稳增长的作用,助力海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