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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元至9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通报
来源:    时间:2020年10月13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东市各级财税部门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找准财政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创新理财思路,综合运用财政政策,牢固树立“三保”与疫情防控及经济恢复并重的政策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攻坚克难、凝心聚力,狠抓财政收支执行工作,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向好发展,为全市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不断挖掘增收潜力,促进财源培育,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截止9月底,全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61%,增收4.6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26.08亿元的84.92%,超序时进度9.92个百分点。 [剔除1-9月份省级下划税收收入3.3亿元(其中:增值税32080万元,企业所得税323万元,资源税641万元,其他税收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8.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2%,增收1.35亿元。

(一)分级次完成情况:市本级(含工业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305万元, 为年度预算的116.18%,较上年同期增长54.37%,增收29694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444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46%,较上年同期增长41.21%,增收12978万元,已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工业园区完成398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74%,较上年同期增长72.3%,增收16716万元,已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县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172万元, 为年度预算的72.87%,较上年同期增长14%,增收16849万元。其中:乐都区完成371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18%,较上年同期增长8.94%,增收3050万元,已完成全年目标;平安区完成224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0.77%,较上年同期增长20.97%,增收3889万元;民和县完成238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8.42%,较上年同期增长4.61%,增收1052万元;互助县完成324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8.62%,较上年同期增长21.72%,增收5798万元;化隆县完成140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88%,较上年同期增长39.8%,增收4002万元;循化县完成71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0.03%,较上年同期下降11.67%,减收942万元。

  (二)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12.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增收4.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7.9%。目前入库的14个税种呈现10升4降格局。除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环境保护税较上年同比下降外,其他各税种均保持增长。税收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做好调整省和市、州收入划分后调库工作的通知》(青财预字[2020]743号)文件,截止9月底共下划市县区税收收入合计33111万元。

增值税完成63866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103.91%,增收32545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01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减收535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40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2%,增收472万元;资源税完成1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2.72%,增收1036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完成84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1%,增收295万元;房产税完成38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9%,增收728万元;印花税完成22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1%,增收32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7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56%万元,减收451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84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99%,增收3497万元;车船税完成42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7%,增收623万元;耕地占用税27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7%,减收2977万元;契税158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72%,增收6515万元;环境保护税完成7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4%,减收69万元;其他税收完成161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完成9.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2%,增收0.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2.1%。

专项收入完成41330万元,同比增长175.17%,增收26310万元。主要是市本级、工业园区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分别计提的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14988万元、18075万元,合计33063万元,较上年同比增收2636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0996万元,同比增长14.79%,增收1417万元。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和人防办《关于规范防控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支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2020]79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收缴工作,我市易地建设费缴入8061万元,较上年同比增收2031万元。其中:市本级缴入5098万元、互助县缴入2963万元;罚没收入完成5216万元,同比下降38.9%,减收3321万元。主要是公安罚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收194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1632万元,同比下降36.78%,减收18401万元;主要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工业园区、民和县、互助县、循化县分别减收6409万元、4129万元、2988万元、1164万元,合计14690万元;乐都区缴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房租)收入14618万元,较上年增收84万元;捐赠收入完成110万元,同比下降90.44%,减收1041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市红十字会一次性缴入历年累计“博爱一日捐”捐赠收入1067万元,上年基数较高。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899万元,同比增长3.09%,增收57万元。主要收入来源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交入管理费用918万元;计提公共租赁住房资金250万元;民和县、平安区缴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78万元、12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积极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形成合力,加大督促力度 ,梳理预算执行情况,压实各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责任。全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增支0.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7%,超序时进度6.7个百分点。各项民生资金支出150.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53%。

主要增支科目:农林水支出完成4310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49%,增支326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完成757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46%,增支56954万元;主要减支科目:城乡社区事物支出完成1902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77%,减支3206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完成354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09%,减支491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完成458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94%,减支38993万元。

支出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受疫情和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时间较往年推迟,进度较慢,资金支出进度无法按期落地;二是今年海东市省级补助共计8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亿元。主要是上年同期省级下达东部城市群建设资金10亿元,今年无此专项。

(二)分级完成情况:市本级(含工业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5579万元, 为年度预算的76.51%,较上年同期增长4.8%,减支38305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1593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0.35%,较上年同期下降39.46%,减支103865万元;工业园区完成862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31%,较上年同期增长317.59%,增支65560万元。县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35458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82.59%,较上年同期增长2.68%,增支40076万元。其中:乐都区完成2641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36%,较上年同期下降8.29%,减支23878万元;平安区完成1800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39%,较上年同期增长9.76%,增支16004万元;民和县完成3335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87%,较上年同期增长0.05%,增支180万元;互助县完成3483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31%,较上年同期增长11.09%,增支34784万元;化隆县完成2362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89%,较上年同期增长5.81%,增支12982万元;循化县完成1731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79%,较上年同期增长0.002%,增支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7971万元,同比增长24.08%,增收48122万元。由于核心区建设步伐加快,按照非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原则,一是市本级和工业园区缴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6634万元和69248万元,较上年增收-13520万元和60965万元。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4158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收677万元,主要是市本级和工业园区缴入83097万元和329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99122万元,同比增长164.44%,增支248190万元。一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2514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14%,增支104506万元,主要是市本级和工业园区分别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1295万元、101153万元;市本级城市建设支出和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7041万元、41099万元。二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204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净增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面对当前财政收支运行的严峻形势,四季度市、县区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信心,对年初既定的收支目标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毫不动摇地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

  (一)财税联动,重点抓好现有税源征管。为确保全年收入目标的顺利完成,财税部门要多分析、添措施、找办法,挖掘增收潜力,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指导督促抓好县区级收入征管,深入研究分析税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二是进一步加强财税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三是建立收支分析机制,做到及时掌握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和税源结构变化趋势,层层抓好收入目标的分解落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二)主动作为,狠抓支出进度。按照确定的支出目标,全年预算执行率必须高于上年水平,每月的支出进度原则上高于序时进度,认真按月完成预算支出任务,坚持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完成年度支出执行率达到95%目标。当前,抓住实施各类项目建设的大好时机,积极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做好资金分配,加快支出进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三保”资金政策,对资金文件即到即发,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另一方面认真落实省上直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支出进度,及时拨付,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沟通衔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争取上级财政更多的财力性补助。紧紧围绕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加大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上下衔接沟通力度,在政策机遇中找项目、争资金,力争专项资金争取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四)规范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将依法理财、依法监督融入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职责,继续保持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高压态势,防止套、骗、挪用财政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