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海东地区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海东地区本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地区本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中局内相关科室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预算科主要职责
1、在部门预算(含预算外,下同)正式批复前,向部门预算管理科室下达1—4月份分部门、分款项(或项目)的控制数,并及时提供给国库科。
2、统一拟定和下达部门预算批复文件,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科室上报的部门预算指标,按预算科目细化到“目”级进行批复,及时向国库支付中心下达拨款所需的分部门、分款项(或项目)的年度预算指标数。
3、负责年度执行中预算调整,及时向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和国库支付中心提供追加、追减的部门预算指标。
4、年度执行中,对年初预算未落实到单位和项目的待安排资金、省专款、上年结转指标以及年度预算执行中的追加、追减指标,在分解、审核下达到单位和项目的同时,及时将指标录入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5、建立和管理预算指标库,负责指标的录入与调整。
6、与国库科及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定期核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指标数。
7、其他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管理科室主要职责
1、在组织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对年初预算到单位的资金按规定确定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和方式。
2、在年度执行中,接到省专款和地区本级追加、追减预算文件后,及时将预算指标分解到部门,并报预算科备案。
3、负责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年初预算指标的录入和审核,并逐月将所属预算单位的工资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国库支付中心。
4、负责对部门报送的项目资金的用款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5、定期检查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和绩效分析。
6、与预算科、国库支付中心定期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和财政拨款数。
7、审核各预算单位上报的年终决算经签字后送国库支付中心。
8、其他有关工作。
三、国库科主要职责
1、根据年度财政预算,科学、合理调度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供应。
2、按国库管理要求进行总会计核算,对预算执行、资金支付、财政决算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核、调查。
3、负责预算外资金的征收工作,监督部门将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等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对代理银行代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业务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土地收入征收管理,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土地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4、会同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协调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相关业务。
5、负责有关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开设事项。
6、其他有关工作。
四、国库支付中心主要职责
1、管理本级财政性资金零余额账户,办理部门预留印鉴手续,委托代理银行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业务。
2、接收部门用款计划,复核部门预算指标及预算单位的明细用款计划,监控预算单位指标与用款计划余额。
3、根据预算拨款控制数、预算拨款指标和批准的用款计划,向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受理和审核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4、按照规定程序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负责送达代理银行,办理支付结算。
5、配合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规范财政性资金收支缴拨方式,对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进行检查和指导。
6、管理国库支付信息,汇总并及时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库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通过网络系统,向各有关科室、部门提供财政资金支付信息。
7、具体负责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账,并定期与国库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8、其他有关工作。
五、政府采购办主要职责
1、代预算单位编制从交通费预算中扣除的车燃油费和保险费用款计划,同时提出直接支付申请。
2、接收各预算单位报送的项目支出安排的政府采购用款计划,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达国库科。
3、其他有关工作。
六、监督检查局主要职责
1、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财政资金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监督。
3、不定期对部门预算管理科室的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和监督。
4、其他有关工作。
七、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1、组织管理软件开发,负责支付系统安装、调试,软件功能修改、完善、性能扩充;根据试点方案的修改和改革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开发软件系统或功能模块。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2、负责系统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运行维护,保障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和网络畅通。
3、负责系统运行时的基础数据维护,各种数据的格式转换与数据导入、导出。
4、每日终后及时备份系统数据,保障备份数据的安全、保密与资料完整。
5、负责计算机软、硬件等操作系统培训。
6、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