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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财政在行动(互助县)
来源:    时间:2020年02月10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互助县财政局快速反应,多次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积极落实各级部门决策部署,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疫情防控财政保障、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疫情防控药品和物资采购等政策,成立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全面履行部门责任,确保疫情联防联控和资金保障到位。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经费保障。第一时间筹集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资金,切实实行财政资金兜底。在财政预算尚未批复的情况下,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青财社字〔2020〕77号)要求,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急需的资金在第一时间完成审核审批和下达,及时拨付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医疗诊治工作,确保全县防控经费保障全面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截止2月10日,已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103万元,其中:拨付县卫健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工作经费1008万元(省级专项资金858万元,县级配套150万元),拨付乡镇疫情防控资金95万元(每个乡镇5万元)

   三是启动紧急采购程序,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按照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政府采购开标、评审活动的通知》和《政府采购法》等文件精神,积极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新型冠肺炎防控救治所急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紧急采购,大力简化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诊断试剂等物资采购程序,简化采购程序保障物资采购时效,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物资管理。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范围、规范采购行为和采购范围、规范疫情防控物资管理等,明确提出纪律要求,确保资金和物资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