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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东市财政局党总支部印发2015年精神文明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各党支部,本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按照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海东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重点〉的通知》(东文明委〔20152号)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就我局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精神文明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针,以构建和完善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为基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精神文明各项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效能建设提升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实现财政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促进、双丰收。

  二、工作任务

  (一)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支撑点,提高干部职工道德水平。

  1.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利用“党总支中心组学习”、“道德讲堂”、“万人在线”等学习平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和宣传,把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局党总支建设全过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以“热爱财政、服务人民、忠于职责、追求卓越”财政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广大财政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变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2.加强财政历史观教育。积极开展学习《青海省财政志》为主题的财政历史文化学习活动,通过学习青海财政的发展轨迹、取得的辉煌成就,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作为财政人的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践行“尽责、奉献、超越”的财政精神,实现财政文化和财政精神的“薪火相传”。

  3.发挥先进引领作用。不断挖掘和宣传财政干部在破解工作难题、用心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先进事迹,选树财政系统先进典型,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及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选树“财政先锋”岗,使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位争先。

  4.加大正能量宣传力度。以局门户网站为传播载体对财政系统先进典型财政部原部长吴波、原小岗村“第一书记”沈浩等事迹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学习和宣传,在局机关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着力点,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

  5.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干部提能担责的重要手段,坚持把深化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与促进财政改革发展紧密结合,与推动工作创新紧密结合,与“三基”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理解,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鲜明主题、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着重深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认识,深化对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认识,更好地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财政中心工作上来。

  6.以学习固法治理念。深化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与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重点加强《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会计法》等与财政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和“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为切入点,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将法治思维拓展到财政改革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引导干部树立规矩意识,强化执行和监督,学习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落脚点,深化服务型机关建设。

  7.立足岗位践行服务精神。深入学习调研,认真思考和应对财政改革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从财政职责和功能发挥方面研究探索解决方法。加强财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财政监督信用清单制度建设,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和资金绩效管理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要求落到实处。

  8.全面落实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乐都区寿乐镇仓岭顶村、联合村,循化县尕楞乡修日村等3村的联点帮扶责任。以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切实解决定点帮扶村的实际困难为重点,严格执行《海东市财政局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通过开展驻村帮扶,力争实现“五有”目标,并根据局机关实际情况,尽可能多的挤出资金用于3个定点帮扶村的早教点、卫生室、文化活动广场、村道主路硬化、绿化、亮化建设,村级主导产业的扶持,最终带领联点村百姓找到一条适合村情的致富路子。

9.全面开展党员“双亮双创”活动。组织局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在社区亮明身份,既服务单位工作、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管理,又服务社区、接受所居住社区党组织管理的“双重管理、双向服务”,在职党员,围绕扶贫帮困、公益服务等服务项目,开展社会保障、就业与再就业等政策宣传,服务居民群众,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推动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让社区党组织了解在职党员在“七小时之外”的表现,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干部、识别干部。

10.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建立财政志愿者登记管理制度,引导干部职工突出财政特色,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和社会责任。在干部中选拔组建财政惠民政策宣讲队,深入社区、企业、机关宣讲财政惠民政策,开展便民服务、帮扶困难群众、美化亮化环境。

(四)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突破点,凝心聚力激发工作热情。

  11.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充分利用“春节”、“三八”、“五一”、“七一”、清明等节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道德经典诵读”、学雷锋送温暖、祭奠革命先烈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进一步感悟民族传统文化魅力,以民族之魂、民族精神、民族信念,民族感情,滋养财政文化,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工作和生活,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完善自我,提升素质,正己化人,自觉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者和实践者。

  12.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兴文明礼仪、读书学习、勤俭节约之风。大力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宣传,传播正能量,弘扬新风尚。扎实开展“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文明交通行动”、“文明餐桌行动”、“文明上网行动”。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高标准开展好“道德讲堂”,大力弘扬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切实帮助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

  13.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探索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思路和举措,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机关氛围和具有财政特色的文化氛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进而不断强化机关干部的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14.做好机关环境建设和管理。加强机关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建设,突出搞好“职工之家”工作,完善荣誉室、职工活动室,增添图书和活动器械,设置运动场地,购置运动器械。绿化、美化、亮化办公环境,办公楼内窗明、墙洁、地净,物品放置有序,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规范宣传条幅、宣传版面的悬挂和张贴,达到环境整洁、舒适、有序、和美,以良好的环境启迪人、感染人、塑造人。

15.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到届重创工作。加强与市文明办等上级部门的联系,按照申报工作要求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做好届内创建工作总结和届满重创工作安排部署,分解细化创建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征集整理、归纳充实创建档案,整理精神文明建设特色活动资料,用扎实的工作,确保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措施要求

(一)认识到位,抓好落实。各科室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和各科室互相配合、齐创共建的运行机制。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有关工作,所有承担任务的科室要确保各项具体的创建活动及资料收集工作“不挂空挡”。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创建活动中起表率带头作用。

(二)以人为本,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体是广大干部职工,省级文明单位是集体荣誉,创建成果大家共享,创建工作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2015年是我局重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关键之年,各科室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多做得人心、暖人心、服人心的工作,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人人参与的创建环境和创建氛围,确保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检查考核,争做先进。2015年的精神文明创建目标比较高,创建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好日常创建工作的开展和督促检查,将每一项任务都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奖优罚劣,形成精神文明创建争做先进的良好局面,确保成功再创省级文明单位。

 

 

           2015年4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