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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财政局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4年07月22日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提升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道德素养和文明程度,促进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向深层次发展,根据省、市文明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全局,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围绕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建设这一中心任务,把学习雷锋精神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调动局机关广大志愿者参加到道德实践和社会服务中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职工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打造和谐财政、文明财政、阳光财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志愿者服务内容

以“弘扬雷锋精神,完善自我,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为主题,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队采取集中行动与自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扶贫救助、文明礼仪、安全教育、环境保护、应急救援、跟踪服务等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安排

1、大力推进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大力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广泛宣传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提倡低碳生活,鼓励垃圾分类,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组织动员财政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的维护和治理,引导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培育关爱自然、善待环境的生活理念。

2、大力推进送温暖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敬老爱幼、扶贫救助等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同行你和我,共圆中国梦”和“以奉献爱心、助医助学”为主题的爱心募捐救助活动。

3、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为宗旨的志愿服务。组织局机关志愿者走进乐都区寿乐镇仓岭顶村、联合村,城台乡台子村,化隆县金源乡雄哇村,循化县尕楞乡修日村等5个帮扶村和共建点,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志愿服务的主要对象,以“一助一、多助一”的方式,开展扶贫帮扶活动。

四、志愿服务队组成

由于人事变动,经局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局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组成人员,调整后的志愿服务队由局党总支成立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王元斌为队长,局党总支成员、副局长曹有智、赵得鸿为副队长,局机关1970年以后出生的党员干部职工为队员的海东市财政局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队下设办公室,由局党总支成员、局办公室主任才让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了解掌握活动动态及资料收集整理;落实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氛围。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各科室要把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与日常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有活动计划,有行为守则,有具体措施,有评比考核,确保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2、注重相互协调。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头绪繁多,涉及面广,需要各党支部之间、科室单位之间统筹协调,密切配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做到上下联系,条块整合,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整体力量,调动志愿服务各个小组的积极性,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

3、创新方式方法。要积极搭建拓展各种平台,为志愿服务扎实开展畅通渠道,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相关科室单位要主动围绕财政业务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志愿者提供活动载体。

4、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使志愿服务更好地惠及百姓。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不盲目求大,通过开展志愿服务集中活动,探索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供坚实的载体支撑。

5、加强考核管理。局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办公室将对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参加的人员、活动时间、内容进行考核登记归档,作为各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